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促进了机动车检测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有效促进了行业技术标准的升级;不断完善的政策法规以及持续升级的行业技术标准推动着企业在关键技术攻关、设备研发及相关软件开发等方面的投入,这提升了机动车检测效率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管理水平,有利于形成公平有序的良好产业环境。公司作为机动车检测领域主要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受益于良好的产业环境,并将持续受益于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法规。 由于我国机动车检测行业发展时间较短,进入 21 世纪后汽车保有量才开始快速增长,许多潜在的机动车检测需求尚有待开发,一方面,我国汽车后市场的发展远远滞后于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机动车维修检测、二手车交易评估检测还未普及;另一方面,随着驾驶人安全和环保意识的提升,除强制检测外,为及时了解车辆技术状况,保证行驶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其主动参检需求将逐渐增加,国家在提高道路安全水平以及节能减排方面的政策导向和不断增加的机动车检验机构为满足该需求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涉嫌尾气检测造假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1月22日,创业板发审委2016年第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对安车检测提出问询。 1、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全国多家汽车检测机构涉嫌在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中以高科技方式造假,通过修改分析软件参数等方式人为控制检测结果,其中涉及发行人及其产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发行人销售的汽车检测系统软、硬件产品是否在设计、生产、交付使用、运行和维护、监管等环节符合标准,是否存在后门等漏洞,导致检测结果可能被人为操纵、修改;(2)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历史上(特别是报告期内)是否曾向汽车检测站等客户提供操纵检测结果的相关培训或服务,或者是否在知情或应当知情的情况下默许相关操纵行为的发生;(3)媒体报道的相关事项是否对发行人在手订单、正常的生产经营及后续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另外,发审委在上市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也对安车检测提出诸多问询。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2年末至201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478.52万元、6,966.24万元和7,879.5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85%、31.80%和32.7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对比情况。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以下内容:(1)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说明发行人的销售货款结算周期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动情况;(3)报告期内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余额,超出部分是否计提充足的坏账准备,是否存在大额不可收回的款项;(4)结合同行业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比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5)账龄为1-2年,2-3年的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名称、金额;(6)对各期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2年末至2014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973.03万元、7,409.15万元、10,537.69 万元。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存货周转率的同行业对比情况。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以下内容:(1)分品类列示在产品数量及金额,分析其在报告期内波动的原因,与正在执行的订单合同及生产安排等是否匹配;(2)结合原材料价格、产品售价的波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各期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3)结合生产模式分析发行人的生产核算流程与主要环节,说明如何区分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的核算时点,存货各项目的确认、计量与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详细核查发行人存货各项目的发生、计价、核算与结转情况,说明成本费用的归集与结转是否与实际生产流转一致。 |